2012年1月24日星期二

沒有甚麼特別只是想談一下相機

剛剛發現我媽年代的那部Minolta XD 5原來一直被藏在載毛冷針線的箱子的底部。真的好感動啊。媽媽像我這樣年紀的時候,用了出來社會第一次打工賺到的錢,買了她的第一部相機。我在大學開學時,就是今年九月的時候在二手相機店用儲的錢買了Minolta XD 700。早知道就不買了。不過現在這樣也好,鏡頭也有多幾款用。記得小時候很喜歡到媽媽的衣櫥前翻弄放在裡面,用來放相機的潮濕機。喜歡用鼻子聞抽溼丸子跟相機交集形成的機械味道;把鏡頭和很有質感,有些重量的金屬相機放在小小的手掌上,就這樣可以看它1個小時以上也不覺得悶。你問我那時候在幹嘛我也忘記了-小時候的我就是超閒的。 但就是有這個關於相機的記憶。還有一個就是小時候去參加學校旅行或郊遊時總會帶著傻瓜菲林相機照相。當其他小朋友在黃金海岸沙灘玩沙時,我就躲在一邊幫大海拍照。然後導師走過來叫我去跟他們玩,我都是斷言拒絕。不是不想跟\人玩噢,而是實在覺得面前的景色美得讓我不得不把它照下,玩只是其次。性格生成。或者應該說,照相就是我的「玩」。還有一次到外地旅行,貪玩得把媽媽的菲林相機的蓋子打開了,菲林走光了,想要留念的畫面都被我變走了。那次挨罵後就學會了菲林相機是要如何小心處理。從以前就會常常在想,究竟如何把世界上最美的東西留下來?在天空飄過的雲啊,寒冬裡下過的微微的雨啊,清澈見底的藍色的大海啊。都會很懊惱,想說為甚麼美麗漂亮的東西總是瞬間就會溜走。曾經聽過一首歌的歌詞:

I somehow see what's beautiful, in things that are ephemeral.
I'm my only friend of mine, and love is just a piece of time in the world, in the world.
And I couldn't help but fall in love again.

現在學會了享受了那一刻就可以了。擺在眼前的就敬請好好珍惜。只顧著想辦法把美好的留給以後的自己繼續享受,可是十分笨和非常自私的行為啊。所以現在照相時都會不斷提醒自己,面前的人,面前的景色,才是真正值得用腦袋記住的東西。只要不怕失去,才會懂得抓住。
照相真的蠻貴,不管是玩菲林還是數碼的也好。現在計劃買一部Canon 5D Mark II無敵兔而努力兼職賺錢中。真的很貴。但為了美麗的東西我從來也是不惜一切的。嘻嘻。講完了。

PS 媽媽跟我都一樣,興趣差不多又是一大一大堆的,哈哈。基因。

2 則留言:

  1. 所以現在照相時都會不斷提醒自己,面前的人,面前的景色,才是真正值得用腦袋記住的東西。只要不怕失去,才會懂得抓住。

    -- 是的 絕對同意 :)
    所以我還在學 逼自己記住

    哈我又再說什麼

    P.S. 最近我覺得自己把太少時間放在文字之上, 不管是閱讀還是下筆寫 希望我的時間分配可以再做好一點 放些時間做些自己其實是很享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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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真的很容易因為生活其他東西就丟掉文字一切的
      我都是有這個假期才能騰空想說寫些甚麼...
      我的時間分配策略其實是不做太多繼而可以專注作喜歡的事
      但這樣又會錯失了其他東西
      anyway 我想SEM2我們都會在這方面進步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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